《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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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7日前。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赤水河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流域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我部组织起草了《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17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卢延娜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6073
 
  电子邮箱:luyn@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程瀚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465
 
  电子邮箱:sslysc@mee.gov.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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