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特许”!地方本级国企1.68亿竞得建筑垃圾处理场15年经营权

中链企通环保网

  近日,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理场经营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据悉,该项目采购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出让标的为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权,出让标的范围位于丰都县双路镇马鞍山,规划占地296.50亩,设计库容量为1000万m³,可用于承接县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该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拟设定为15年(从经营权协议签订后,交款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营期限满后无偿收回。重新出让经营权时,原竟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竟得人在取得经营权后,未经城市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否则,无偿收回经营权。
 
  中国固废网从企查查获悉,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3日,注册资本为7.84亿元,是重庆丰都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实控人为丰都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有网友质疑,该项目疑似去掉“特许”后重新挂牌出让。据中国固废网报道, 2025 年 1 月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项目曾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方式同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时由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竞得。该公司实际控股人也是丰都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对比 1 月与 8 月的拍卖公告,两次项目的出让范围、规划占地面积(296.5 亩)及设计库容(1000 万 m³)完全一致。1 月项目还明确总处置建筑垃圾能力不超 1500 万吨,年处理规模为 100 万吨 / 年。
 
  去年年底,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13号文”)。1013号文规定,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感叹,果真是去掉“特许”后,就像有了绿色通行证?
 
  原标题:去掉“特许”!地方本级国企1.68亿竞得建筑垃圾处理场15年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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