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召开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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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博州召开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图新巴特主持会议。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刘欣出席会议并讲话。州领导宋涛、杜应昆、阿力木江·肉孜、王远明,州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赛管委主要领导和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五项议程,州政府副秘书长包金泉领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节选;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王雷领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条例》;观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图新巴特通报自治州关于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刘欣讲话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特别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门作出全面规范,为我们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家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是一般的工作问题、工作任务,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政治任务。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的关键抓手,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坚决在抓好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我们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动真碰硬抓整改,对照《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讲客观,不回避、不推诿,扎扎实实、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聚焦问题抓整改,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各县市、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全面系统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点上改”与“系统治”相结合、“治已病”与“防未病”相结合,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个性问题、苗头性问题与整改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会议要求,要突出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效机制。要压实整改责任,由州领导牵头,强化统筹、加强调度、积极推进,州政府将适时听取工作汇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工作;州生态环境局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从全局角度把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加强跟踪督办,倒逼整改工作有力高效开展。要严格整改标准,注重整改实效,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整改办)要建立整改审议验收机制,清单管理、闭环销号,确保整改不落空、不走样、不拖延,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严禁书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禁为应付督察整改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的做法。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未达到预期整改效果的要“回炉重塑”,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要强化监督问效,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验收销号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丨博州生态环境局
撰稿人| 胡江
原标题:博州召开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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