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征集参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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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牵头共同发起的国家标准《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已正式立项,现征集《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参编单位,项目周期18个月。
关于征集《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我中心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牵头共同发起的国家标准《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已正式立项,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归口管理。为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研究制定,具体如下:
立项名称:《化工废盐综合利用技术要求》
立项计划号:20261205-T-469
项目周期:18个月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何艺、霍慧敏
电话:010-84665706、010-84634257
邮箱:heyi@meescc.cn、huohuimin@meescc.cn
联系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王秀腾、刘静
电话:010-58811722、010-58811762
附件:标准参编单位技术情况调查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2026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