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30多人砸了水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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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等人手持钢管、砍刀等工具,砸了长江路一家酒店3楼的洗浴中心。9月17日,小海等人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沙区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6年7月28日晚,小海和朋友在长江路一家酒店3楼的洗浴中心消费,就在2人准备结账离开时,小海因价格问题与服务生发生争执,洗浴中心要求小海支付2800元的费用,否则就不许他离开。为尽快离开洗浴中心,小海找到朋友先帮他垫付了2000元钱。
离开洗浴中心后小海给朋友小戴打电话,要求小戴帮他把那些钱要回来。接着小戴打电话给小王说,要他找一些人一起到洗浴中心要钱,如果洗浴中心的人不给钱就砸毁东西。
7月29日凌晨,小戴和30多名手拿镐头、砍刀、钢管等工具的男青年,冲进长江路一家酒店的洗浴中心,将7个贵宾间及休闲娱乐厅里的彩电、音响、背投电视、茶几等物品全部砸坏,损失价值在3万多元。案发后,小海赔偿了洗浴中心全部的损失。
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小戴、小海和小王分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和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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