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改造EP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改造EP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焦化超低排改造EP总承包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鄂州。
2.3建设规模:3453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鄂钢焦化东区、西区新建备用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每套脱硫脱硝装置按照36万Nm3/h烟气量进行设计。采用先脱硫后脱硝的工艺路线,净烟气返回焦炉烟囱排放。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EP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施工指导、设备检验、运输、工程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件、技术培训、调试、试车、安全防护、职业卫生等相关配套系统设施等工作。同时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做好项目报审报建、环评、能评、安评、职业卫生评价、碳排放评价、环保验收等。所有调试、配合性能测试也属于本工程范围以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及合同。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环境工程或机械或电气或化工或冶金等专业)。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标当日数据)。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6)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拥有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EP或EPC业绩(注: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独立承担EP或EPC相关业绩的;2、投标人在EPC项目中作为联合体单位承担EP业绩的)(业绩指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并采用SDS+SCR工艺的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3453万!鄂城钢铁焦化超低排改造EP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