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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污水管线抢救性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00:00:00 信息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污水管线抢救性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污水管线抢救性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ZB-20-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

项目联系电话:138102201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朝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孙晶艳,010-678803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 138102201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北环东路、宏达北路等10条道路雨污水管线进行非开挖管道修复。数量:1项,金额17,902,634.28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以及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6)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9)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1)投标人若为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1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0.2634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5日 09:30至2020年03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事项为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65552886@qq.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统一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并回复“收到招标文件”邮件信息,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13810220182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三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准备的资料:本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邮件报名,投标人须将下列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邮箱(65552886@qq.com)进行报名。在开标时,将上述资料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获取**项目招标文件事宜);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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