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水河任泽区段河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水河任泽区段河道治理项目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河道工程。顺水河任泽区段治理长度19.42km,起始于任泽区与南和区区界(桩号0+000),终点至南澧河(桩号19+421)。其中4.8km(桩号范围0+000~4+800)按照10年一遇标准治理,14.621km(桩号范围4+800~19+421)按5年一遇标准治理;包括河道清淤扩挖,堤防加高加厚、修筑防浪墙、险工险段治理、岸坡防护等综合治理措施。(2)橡胶坝工程。对生刘庄节制闸进行拆除并改建为橡胶坝,扩建彰台橡胶坝,拆除重建永福庄橡胶坝。(3)穿堤建筑物工程。四清桥涵闸原址原规模重建,对生刘庄涵闸进行上移原规模重建,北甘寨涵闸原址原规模重建。(4)桥梁工程。南甘寨桥、北甘寨桥、彰台桥、前大宋桥、生刘庄桥5座桥拆除重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时间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特别提示: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盲评。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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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 00:00至2024-04-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游雅街256 | 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何召龙 | 联系人: | 闫鑫 |
电话: | 0319-7512639 | 电话: | 0319-3688869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814413131@qq.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