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往信

【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4:58:34 信息来源:千里马

【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碑店市肖官营镇、新城镇、辛桥镇、辛立庄镇、东马营镇、泗庄镇6个镇37个村庄及4个搬迁村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恢复重建受洪水威胁区域涉及路网、硬化建设151.66万平米,给排水59.28万米,路灯13395盏以及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公共体育和养老、残疾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面积14619平方米及防护工程。 计划工期:731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81日历天)。说明:此周期内不包含相关部门审查勘察设计方案所需时间。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其他:(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异议受理主体: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学伟,联系电话:0312- 282609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保险、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注:(1)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2)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个业绩,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同时具备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若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并提供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并提供勘察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员工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1 09:002024-04-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0312-2826090 地址: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李学伟(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马红涛
电话:

0312-2826090(异议受理电话)

电话: 0312-303088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上一章: 河北省蠡县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章: 赤城县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