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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1:22:24 信息来源:千里马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建设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25号、【2023】项目124号、【2024】项目0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和平路雨水泵站及调蓄池:泵站规模为40m3/s,与泵站合建的初雨调蓄池有效容积为3.0万m3。 2、扬水泵站:在明渠与清水河交界处新建一座扬水泵站,泵站规模为40m3/s。 3、排水明渠与下游雨水管道:高铁西侧为明渠,长度约1921米,高铁东侧为两条d3500mm管道,总长度约4086米。 4、购置排水防涝移动设备及救援设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达到竣工使用条件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 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 描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2021年 3月至开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 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 工程)。(投标文件中须附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2023年 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 5名专业监理人员。(投标文件中须附主要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2023年 3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 格式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3 09:002024-04-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13: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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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浩

联系人:于航
电话:

0312-5808883

电话:0312-817686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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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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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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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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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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