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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开区西苑南路雨水方涵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3:26:58 信息来源:千里马

【张家口经开区西苑南路雨水方涵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开区西苑南路雨水方涵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张经审字【2023】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为 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编号:YCXDZB-2024-012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开区西苑南路雨水方涵连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本项目沿现状西苑南路布置,北起兴盛街,南至朝阳西大街,沿西苑南路现状走向布置,长约542m。通过在西苑南路下方新建雨水方涵,将上下游雨水方涵连通,使已建工程投入使用,打通马场沟外排清水河的全线通道,为沿线地块涝水外排提供条件,改善片区整体排涝能力。 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底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张家口经开区西苑南路雨水方涵连通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4月1日至今由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相关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查验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建筑)注册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4) 企业业绩要求:与拟建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5) 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6 09:002024-05-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垣诚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九鼎国际写字楼4楼地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北侧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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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13-5880090

电话:1993232953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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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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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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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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