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往信

2020年“7+2”丁岗镇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9 信息来源:江苏采购网

磋商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2020年“7+2”丁岗镇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ZJZCFS-(2020)商字第007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无在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二、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电子报名(请报名单位将相关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报名);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文件费;

地 点: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李剑锋 联系电话:13655293908 邮箱:13655293908@163.com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2020年“7+2”丁岗镇环境整治工程,共分为三个项目包,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项目一包:杨树沟环境整治工程:本项目预算为921013.18元。

项目二包:葛村环境整治工程:本项目预算为934139.64元。

项目三包:105县道环境整治工程:本项目预算为2021787.07元。

四、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江市丁岗镇

联系人:廖竟成联系方式:15061484885

(2)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每项目包壹名。每个供应商只可中一个包。

五、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六、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镇江新区文化中心(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赵声路与港南路交叉路口东南方向,乘坐新区K001路公交至“城市公园”站点(行政服务中心南门);乘坐新区K009、K010路至“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点。)裙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至10:00(截止时间)。

九、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1人)出席磋商会议。

十、项目联系人:李剑锋 联系电话:13655293908

十一、本公告有效期为三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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