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往信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阆中市长江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信息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我要打印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阆中市长江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3-11 17:5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阆中市长江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露天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7楼704-705室,联系方式:蒋先生,028-86736682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网上报名提交资料至邮箱3389348933@qq.com。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有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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