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途: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 小时/辆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B包)-中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KGSG-ZB-20193495)组织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KGSG-ZB-20193495
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清障拖曳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898-68590997
二、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先生 0898-6655560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商务楼5楼518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女士0898-68590997
四、中标信息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0月09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13日
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 小时/辆
秦小梅、尹江院、陈伟晓、杨虎源、窦东红、林云、林诗壮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六、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机动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250元/辆
2.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35元/辆
3.共享自行车拖曳费(至交警支队指定的违法停车场)(含装卸、空返):15元/辆
4.拖车或板车清障拖曳待命期间费用:100元 小时/辆
7.1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7.2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
7.3代理费收费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124,00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