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湖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J-202016100690
二、项目名称:沱湖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
开标日期:2020年7月20日
供应商名称: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25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忠泉、汤先明、马先发、刘先明、王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收取的金额为人民币3.17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409室,联系电话:0551-65149581-8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6282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陈振
联系电话:13956006676
十、附件
1.招标(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主要标的信息;
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内容。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