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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湖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2 10:33 信息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沱湖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J-202016100690

二、项目名称:沱湖水系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三、中标信息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 

开标日期:2020年7月20日 

供应商名称: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252.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忠泉、汤先明、马先发、刘先明、王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收取的金额为人民币3.17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409室,联系电话:0551-65149581-8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6282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陈振  

联系电话:13956006676

十、附件

1.招标(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主要标的信息;

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内容。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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