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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南湖校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运管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2019-12-01 信息来源: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

依据“鄂采计【2019】-31753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湖校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运管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BT-12190175-194103

二、项目名称: 南湖校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运管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内容:为南湖校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运管示范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50万元,超出预算的报价无效。

监理服务期: 南湖校区雨污分流和海绵城市建设、监测及运管示范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完成直至通过验收合格止。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标书发售窗口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开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六号开标评标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特2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27-81292508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 系 人: 叶蕾、朱小青

电 话: 027-87273562 传 真:027-8727355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项目质疑部门:技术部

联系人:邓先科

联系电话:027-87816246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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