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杏林污水处理厂2019年零星用工单价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杏林污水处理厂2019年零星用工单价招标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期限 |
一 |
杏林污水处理厂2019年普通工单价招标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二 |
杏林污水处理厂2019年技术工单价招标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注:投标人可仅对其中的一个合同包作出响应。
二、招标项目编号:JDXXL2018-005
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南浦路6号杏林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二楼,邮编:361022;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252070。时间:即日开始—2019年2月19日11:00 时止,每份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南浦路6号杏林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二楼,邮编:361022;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25207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 11:00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招标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人员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投标企业注册资本50万以上,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及时到位。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若为经销商还必须提供经销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在评审时备查。投标人应按招标要求提交原件,未按时提交合法有效原件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不利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