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8】2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原有厂区面积54亩,本项目新建深度处理区,新建氧化沟2.0*10^4m?/d,二沉池2.0*10^4m?/d;中间提升泵站4.0*10^4m?/d;高效沉淀池4.0*10^4m?/d;纤维转盘滤池4.0*10^4m?/d;低温除湿干化车间4.0*10^4m?/d,302.4平方米;除臭设施9000m?/h。在原有现状增加设备的有污泥泵站、紫外光消毒柜、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406万元。
1.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双安村十四组澧水与零溪河交汇的三角地带;
1.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1.4设计工期:设计总周期为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招标文件获取及审查要求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3月5日09时00分止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hnatzjjfgs@163.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3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设计补偿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338968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744822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1860744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