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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2亿元!旺能环境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0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总投资,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新建一座日处理量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44.80亿元)的8.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6.82亿元)的17.96%。
 
  同日,旺能环境全资子公司Wangneng(UZ)EnvironmentalProtection Energy PTE.LTD[译为:旺能(乌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乌兹”)与WasteManagement and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Agency under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n Ecology and Climate Change of 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译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生态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下属垃圾管理与循环经济发展局]签订了《WasteSupply Agreement》。
 
  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布哈拉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特许经营权范围:布哈拉州和纳沃伊州全部区域
 
  3.项目规模:日处理量1,500吨;设计装机容量为50兆瓦。
 
  4.垃圾保底量:从商业运营日起至协议期限结束,保底1,500吨合格垃圾。
 
  5.项目运作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6.垃圾处置费单价:调试日至商业运营日前,垃圾处理费为5美元/吨;商业运营日期间,垃圾处理费为10美元/吨。
 
  7.项目协议期限:自生效日起,建设期两年,商业运营期三十年。
 
  8.垃圾处置费及其他费用调整申请:
 
  (a)如果项目公司因通货膨胀、法律变更等原因导致运营成本上升,可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整垃圾处置费。该申请应包括提出调整建议的理由和支持性证据。
 
  (b)在收到项目公司书面申请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应会面并尽最大努力考虑是否可以对垃圾处置费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真诚协商,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该程序可由项目公司在第五个合同年结束时启动,且在合同“协议期限”内的任何一个合同年内可启动一次。若同意进行任何调整,垃圾处置费的任何增加应按比例适用于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自调整日期后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
 
  9.付款方式(以美元计算价格,使用乌兹别克斯坦苏姆支付):
 
  (a)各方应在收到相关公司月度发票或甲方月度发票(视具体情况而定)之日起三十天内(即“到期日”),以乌兹别克斯坦苏姆支付每月发票上显示的所有应付款项。(对应支付的原因在于,存在乙方应向甲方付款的情形)
 
  (b)若甲方在付款到期日后七天内未付款,项目公司有权根据甲方的信用担保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为该笔款项及依照协议产生的任何逾期利息。
 
  (c)依照本协议,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以乌兹别克苏姆支付,金额相当于根据付款当日的买入汇率计算的相关美元金额。
 
  (d)接收方应在到期日或之前,通过电汇或以立即可用资金,将依照本协议开具的所有发票款项支付至开票方为此指定的账户。
 
  (e)各方依照本协议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应保持完全有效,但甲方对相关公司的义务已依照附录(终止付款和转移义务)确定的终止金额,由政府根据投资协议条款完全且不可撤销地解除的情况除外。
 
  10.逾期付款:任何一方的逾期付款应自该款项原定到期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依照《乌兹别克斯坦民法典》第327条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1.仲裁:双方之间仲裁的地点应为新加坡,仲裁应依照仲裁开始时有效的最新版本仲裁规则进行。听证地点将在塔什干,但应适用新加坡程序法。
 
  旺能环境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积极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成果。项目若顺利实施,将是公司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有助于扩大公司海外业务版图,在国内市场相对饱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找到新的突破口,为公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该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垃圾处理费和售电收入。调试日至商业运营日前,垃圾处理费为5美元/吨;商业运营日期间,垃圾处理费为10美元/吨。日处理规模为1,500吨,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垃圾量充足。售电价格将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统一标准确定,为10美分/度(后续将正式签订购售电协议)。该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吨投资成本约为80万元,属于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投建成本中位数。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加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有保证。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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