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废标潮起:项目频频“急刹车”背后,环卫市场化正经历规范阵痛

废标潮起:项目频频“急刹车”背后,环卫市场化正经历规范阵痛

2026-07-2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68

  7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终止公告。公告中明确了废标理由,系项目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未满足《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11号)(四)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应当在确定采购需求前至少10个工作日征求社会意见”的规定。
 
  据悉,该项目于6月11日发布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服务周期3年,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预算金额1.76645707亿元(每年)。环卫科技网指出,这是茂名市首次“组团式”招标环卫项目。根据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茂名市中心城区整体划分为北组团、中组团、南组团、东组团四大功能组团,各组团下细分多个片区。此次招标也意味着茂名环卫市场化正式告别碎片化分片招标模式,转向贴合城市整体规划的全域组团化、一体化运营新阶段。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披露,这已不是今年首个因前置程序落实不足而终止的环卫项目。6月17日,湖北省南漳县城区和经济开发区环卫市场一体化项目发布终止公告。该项目总预算7912.1249万元,年度预算2637.37万元。经核查,该项目未严格落实法定招标前置程序,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一条相关要求。新规明确,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必须完成采购需求调查、专家论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方可挂网招标。该项目前期手续存在漏洞,采购方据此决定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补齐全部法定程序、完成财政备案后,将重新启动招标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环卫项目废标事件频发。除了招标程序不完善等前期因素影响,还存在预算调整、投标主体数量不足等原因,也侧面反映出目前环卫市场对招标投标愈发谨慎的心态。
 
  1.前期筹备问题,采购任务取消
 
  1月21日,戛洒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流标公告发布。评标委员会在熟悉本项目招标文件期间,发现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标准未按规定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经评审委员会表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致决议本次采购活动无效,故本次采购作流标处理。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的相关事宜敬请关注信息。
 
  1月22日,铜山区郑集镇环卫保洁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营服务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不符合文件7人要求,故该项目终止。
 
  1月29日,太华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终止公告发布。因采购计划有变,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
 
  3月19日,福海县生活垃圾环卫设施更新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终止公告发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本项目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月22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终止公告发布。因项目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为规范项目实施、保障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后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后再依法依规重新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6月10日,西安市高陵区环卫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终止公告发布。本项目因需要调整开评标场地,整体转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后续开评标工作。因原公告载明的开标地点、场地安排需全面变更,为规范采购流程、保障采购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现决定终止本次招标活动。
 
  6月18日,北京小汤山镇环卫一体化项目废标公告发布。采购方因“项目预算金额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有关条款,决定取消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正式终止,原发布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同时废止。该项目总预算5400万元,服务周期3年,服务范围覆盖全镇域。
 
  2.有效投标数量不足,最终流标
 
  2月11日,罗平县阿岗镇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环卫车辆采购流标公告发布。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终止。
 
  4月28日,施甸县县城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废标公告发布,因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因违反有关规定终止
 
  2月26日,郭庄镇镇村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终止公告发布。第一名被取消资格,无其他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终止本项目采购流程后期采购人如需要重新招标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3月26日,2025年雨樟镇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终止公告发布。该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其评审意见无效。同时,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该项目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根据相关规定,兴仁市财政局决定作废项目本次评审结果,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月8日,望谟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体化项目(一标段)终止公告发布。此前,市民举报称该项目第一中标人投标过程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单位及监督单位迅速成立调查组,经调查,第一中标人确实存在上述问题,构成“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此外,由于望谟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具备采购主体的资格,没办法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主体,此次采购项目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环卫项目在宣布废标当日立即重启。6月23日,山东郯城县城区道路保洁及全县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项目发布废标公告。该项目预算2438.09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废标原因为按时参与投标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当日,采购方在废标公告发布后,重新梳理招标需求、发布全新采购公告,快速重启招投标进程。
 
  结语
 
  随着政府采购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环卫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入,废标现象短期内仍将存在。对于政府而言,这意味着需要更加重视采购程序的规范性与前瞻性;对于企业而言,则意味着需要更加理性地评估项目价值与自身能力。从另一个角度看,每一次废标都是对采购程序的纠偏、对市场规则的校准。未来,环卫行业可由此走上更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news-59190.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