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ZZX-202610SZ-6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咸宁高新区凤凰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高[2026]4号(项目代码:2601-421250-04-01-65662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兴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向阳湖镇,章家湖上游,北洪河南岸,距离五七干校500m。
建设规模:工业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5万t/d,用地面积23.24亩;主要建设:进水泵房1座,预处理综合池1座,改良AAO生物池2座,配水积泥综合井1座,二沉池3座,高效沉淀及精密过滤综合池、臭氧催化氧化及消毒综合池、鼓风机房、液氧站、臭氧制备间、综合加药间、除臭生物滤池、贮泥池、事故调节池各1座;以及供配电工程、自动化工程,各构筑物的设备购置,配套厂区管线、道路、绿化等。出水水质污染物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AAO生物反应池+高效沉淀及精密过滤+臭氧催化氧化+次氯酸钠消毒;产生的污泥外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要求污泥含水率在60%以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本次建设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
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全过程BIM设计(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维阶段)、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3日。
合同估算价:89190000元。
2.3其他:
(1)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2)合同估算价为8919.00万元,其中:工程费8333.54万元,工程设计费160.75万元(含BIM设计费),预备费424.71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满足a或b任一: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市政/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仅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岗位。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由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组成;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联合体资质认定规则:联合体不同专业分工,各成员具备对应分工资质;同一专业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对接、现场统筹协调、进度安全总体管控;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采购、施工、设计工作分工;施工实施工作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承担,设计工作由联合体设计成员独立实施;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各自实施内容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全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就项目整体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全体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申请人须知附录一;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如有),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与资格预审相关的其他事宜
7.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7.2其他: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原标题:8919万!湖北咸宁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资审公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