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湖隔堤南北段西侧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衡水湖隔堤南北段西侧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滨审投资审字【2022】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区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湖隔堤南北段西侧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建设地点:衡水市衡水湖隔堤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防浪墙浆砌石拆除556.56m3,拆除防浪墙钢筋混凝土板69.57m3,土方开挖96.91m3,湖底淤泥开挖47721.93m3,土方回填10395.11m3,抛石59020.1m3,C25混凝土77.51m3,混凝土仿木桩5497.8m,种植紫穗槐4496丛、金叶榆1597株、枸杞25077株、芦苇154600株。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期限:30日历天;施工工期:8个月。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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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9 09:00至2022-07-1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5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信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红旗南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顺兴街1499号恒大城小区1号楼11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焦则明 | 联系人: | 王沁楠 |
电话: | 0318-6663302 | 电话: | 0318-203577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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