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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交通运输局省道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2年07月11日 00:06 来源:采购网

一、项目编号:ZHQQ-ZC-2022-16(招标文件编号:ZHQQ-ZC-2022-16)

二、项目名称:省道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筑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8层810号

中标(成交)金额:2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成都筑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省道217线安曲镇至马尔康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十四五 是 十三五 的传承和延续,红原县在 十三五 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的基础上,立足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省、州相关规划、国土空间及旅游规划相关文件及政策,科学研究提出 十四五 期间红原县交通运输发展的 十四大重点建设任务 。其中重点项目:省道S217红原县安曲至查尔玛(马尔康界)段改建工程,全长81.9 公里,三级公路,投资6.9亿元。项目占用生态红线,由于项目土地报征的需要,需开展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  编制占用生态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倩(评审小组组长)、徐红、魏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相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 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 银行及其产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红原县阳嘎中街27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837-2662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柒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金丝街22号社会科学大楼4楼

联系方式:范女士/13458685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0837-26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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