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费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审批审【2022】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沙河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沙河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1)测量资质: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2)岩土勘察资质: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测量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测量单位人员);拟派岩土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岩土勘察单位人员);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职责。允许由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和岩土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测量资质的投标人或岩土勘察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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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职责。允许由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和岩土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测量资质的投标人或岩土勘察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3 00:00至2022-07-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2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倬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诸福屯社区阜兴南路133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方小彬 | 联系人: | 宋文龙 |
电话: | 0319-8902205 | 电话: | 1913312115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jzzh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区科技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20000055763200077816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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