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农经【2022】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防沙治沙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兴隆县2021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四标段
2.1.2 项目建设地点:
水源工程:北营房镇上窝铺村、青松岭镇董家店村、西三岔口村、麻地村、李家营镇苗家营村、下台子村、李家营村、大杖子镇柳河口村、大杖子村、郝家营村、高杖子村、八卦岭乡珍珠村、蘑菇峪镇张杖子村、菜园子村、大西峪村、河南大峪村、大水泉镇白马川村、陡子峪乡梯子峪村、大杖子镇南道村、永和堂村。
节灌工程:北营房镇上窝铺村、青松岭镇董家店村、西三岔口村、麻地村、李家营镇苗家营村、下台子村、李家营村、大杖子镇柳河口村、大杖子村、郝家营村、高杖子村、石佛村、八卦岭乡珍珠村、蘑菇峪镇张杖子村、菜园子村、河南大峪村、大西峪村、门子哨村、大水泉镇白马川村、陡子峪乡梯子峪村、大杖子镇南道村、永和堂村。
2.1.3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4 计划工期:1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8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2 17:00至2022-07-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烨 |
联系人: | 李文朋 |
电话: |
0314-5055100 |
电话: | 17796925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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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yc667922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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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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