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改扩建项目(土建部分)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核准号:2022-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
2.建设内容:对质量检测业务用房进行实验室二次改造,根据构进设备改造实验室结构布局、建设检验检测平台、改扩建配套给排水、变配电、通风、环评处置等附属设施。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4.计划工期: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及自竣工验收完毕交付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2 09:00至2022-07-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银都海棠1#楼05-309 |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杲日昕 | 联系人: | 王智斌 |
电话: | 0314-8012417 | 电话: | 0314-206424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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