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4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金台经济开发区北区市政基础建设(二期)项目—同兴西五路(北环路—北环北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监理已由 定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兴发改投资[2021]205号、定兴发改投资[2022]67号、定行审建招标核[2021]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定兴县金台经济开发区北区市政基础建设(二期)项目—同兴西五路(北环路—北环北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定兴县金台经济开发区北区同兴西五路(北环路—北环北三路);
3.建设规模及范围:道路长度约1100米,红线宽30米,新建雨水管道长度约为1100米,污水管道长度约1100米,中水管道长度约1094米;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2招标范围:定兴县金台经济开发区北区市政基础建设(二期)项目—同兴西五路(北环路—北环北三路)新建道路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3.1.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许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4 09:00至2022-07-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兴县开放路 | 地址: | 保定市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2308室 |
邮编: | 0726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乔帅 | 联系人: | 姜帅 |
电话: | 0312-6923956 | 电话: | 0312-30296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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