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北物流园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核心区给排水及污水主管网三期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以鹿行审投资审(2020)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西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西北物流产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北物流园区综合管网工程项目-核心区给排水及污水主管网三期工程一至七标段;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包括西北区、运河西区、运河东区、核心区四个区域内的给排水管道铺设、沟槽挖填、路面拆除恢复、配套检查井砌筑以及顶管、工作坑支护等。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西北物流片区,详细地址详见图纸;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一至七标段为施工标段。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5个月;
(7)最高限价:一标段:2962153.64元;二标段:4624399.35元;三标段:3608069.88元;四标段:3336881.92元;五标段:2855972.2元;六标段:2860735.41元;七标段:3096664.36元;
2.2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均需提供近一年(时间:2021年6月至今)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企业;进冀投标人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特别提示: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宋泽青,联系电话: 0311-68099823。
(2)潜在投标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市场主体”注册,请按照“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用于工程招投标在使用期限内),须提供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的证明(时间:涵盖2021年6月至今,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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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15 09:00至2022-08-09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双同路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戎建强 | 联系人: | 侯晓凤、李莹、宋泽青 |
电话: | 0311-82292565 | 电话: | 0311-68099823、15003119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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