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项目已由赤城县行政审批局以赤审批【2021】50号、赤审批【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及第二批横向生态补偿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ZJHZB-2022-001
2.1.2工程名称:城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项目
2.1.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 4条道路霞城大道北段、振兴北路北段、松林街、长富街给水、雨水、污水改造项目,该项目道路全长 2232米,车行道 28380平方米、人行道12892 平方米,路灯105盏,给水管道 1172米、污水管道 1752 米、雨水管道2232米、强、弱电管道各 1172米,标志线 2232 米、绿化 1172 平方米等配套市政设施。
其中∶1、霞城大道北段长612米,规划道路宽26米,车行道9180平方米,人行道 6732 平方米,路灯 38 盏,给水、雨、污水、强、弱电管道各 612 米,绿化 612 米,标志标线 612 米等配套设施;
2、振兴北路北段长560米,规划道路宽26米,车行道8400平方米,人行道6160平方米,路灯 34 盏,给水、雨、污水、强、弱电管道各560米,绿化 560 米,标志标线 560 米等配套设施;
3、松林街长 580米,现状道路平均宽12米,车行道 6960平方米,路灯 18 盏、雨、污水管道各 580 米,标志标线 580 米等配套设施
4、长富街长480米,现状道路平均宽8米,车行道 3840平方米,路灯 15 盏,雨水管道 480 米,标志标线 480 米等配套设施。
2.1.4建设地点:赤城县城区。
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前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城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松林街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霞城大道北段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长富街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振兴北路北段道路(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注: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对4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评标委员会按开标顺序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进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如投标人在定标阶段已成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第二标段自动失去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最终一个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承揽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2 10:00至2022-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府安东街6号 | 地址: |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500-1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工 | 联系人: | 李素文 |
电话: | 0313-6312597 | 电话: | 1507539852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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