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老旧供水管网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 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乐市老旧供水管网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新乐市区域内
3)建设内容:改造及新建供水管网、更换水表及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等
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74.65万元
2.2招标范围:新乐市老旧供水管网智慧化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示:(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2 09:00至2022-07-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1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新乐市礼堂街6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创新大厦1011室 |
邮编: |
0507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孙佳乐 |
联系人: | 康曼 |
电话: |
0311-87572037 |
电话: | 15369399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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