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6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小厂镇自来水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立字【2022】75号、沽行审招核字【2022】38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小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沽源县小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沽源县小厂镇自来水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2.2 本项目建设地点:沽源县小厂镇
2.3 建设规模:沽源县小厂镇自来水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详情下载招标文件后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详情下载招标文件后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均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2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均须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已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5 09:00至2022-07-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5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沽源县小厂镇小厂村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安大街70号4层4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陈晨 | 联系人: | 段楠 |
电话: | 0313-5780019 | 电话: | 0313-590568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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