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2]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金鸡大街南延两侧绿化
计划工期:2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专业贰 (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3 00:00至2022-08-10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08-03 00:00至2022-08-10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滏瑞特时代广场B座1216室 |
邮编: | 056001 | 邮编: | 056001 |
联系人: | 霍现锋 | 联系人: | 李增楠 |
电话: | 0310-7516388 | 电话: | 0310-550424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wenhua88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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