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城市智能空气净化系统工程项目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投资审字 [2021]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2.1.2建设内容:该项目工程选址覆盖县城范围内和化工园区的主要街道。利用现有灯杆966根安装雾森系统99套,平安路、九河大街建设雾桩97个。主要包括:智能控制柜、雾化器、主管道、支管道、控制系统、实时监控系统等。
2.1.3工期:2022年9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1.2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1.3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1.4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3.1.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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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3 00:00至2022-08-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5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麻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兴宁街48号 | 地址: | 邢台市青青家园西区环保局综合楼411 |
邮编: | 05555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王永涛 | 联系人: | 柴华英 |
电话: | 17732977264 | 电话: | 1323194388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铁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881281200200000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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