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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高压开关柜及SMIS系统成套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2标段生产管理MIS+SIS厂级监控信息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2022-08-05 来源:采购网

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高压开关柜及SMIS系统成套设备及服务招标项目02标段生产管理MIS+SIS厂级监控信息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项目招标人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管理MIS+SIS厂级监控信息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西碱厂村村南现有垃圾填埋场西侧。 2.1.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建设内容: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含餐厨垃圾30吨/日、粪污20吨/日)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日处理有机垃圾50吨(其中餐厨垃圾30吨,粪污2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60天。2.1.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8096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3.19亿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生产管理MIS+SIS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简称SMIS)全套硬件设备、软件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安装、调试、配合验收、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交货期:①技术协议签署后7日内提交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基本设计、工艺布置并提供必要的荷载数据,满足建筑结构设计要求,20日内完成详细设计;②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签署并支付第一笔货款后,第2个月月底前具备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的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卖方无条件配合,合同费用不予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生产管理系统(简称MIS)或厂级监控信息系统(简称SIS)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4 09:00至2022-08-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按上述程序报名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招标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交易业务 -工程建设-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8-26 09:00,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河北CA证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格式),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请投标人按时参与远程开标会的相关电子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签到),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技术部门沟通解决。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西碱厂村南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11层
邮编:

-

邮编: 100044
联系人:

刘怀亮

联系人: 李硕、吴林娇
电话:

13051829929

电话: 010-88354433,13720096320,13720096215
传真:

-

传真: 010-884140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xzb09@126.com;549744019@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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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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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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