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项目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行审投资审[202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25200㎡(约为37.78亩),总建筑面积11164.62㎡,建设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处理能力为50万t/a;年产31万㎡透水砖生产线一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相关工作、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包括试运行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4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赵县果王路西侧,南白尚村北
2.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
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高级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5 09:00至2022-08-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轩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02单元1301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0311-89650631 | 电话: | 0311-8927899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jzxs201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zhaoinfo-11488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