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由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批招标核准(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红庙乡、万堤镇、龙王庙镇、大名镇、大街镇、黄金堤镇、杨桥镇7个乡镇21个村,安装路灯700盏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红庙乡、万堤镇、龙王庙镇、大名镇、大街镇、黄金堤镇、杨桥镇7个乡镇21个村,安装路灯700盏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实施地点:大名县红庙乡东红庙村、东桥口、老庄村、范王庄村、郭庄村,万堤镇李山庄、后屯、徐山庄、冯村,龙王庙镇庙一村、东范堤村,大名镇十里铺村、刘堤口、铁川口,大街镇邓台村,黄金堤镇一村、张王胜滩、范王胜滩、郭王胜滩、曹龙化,杨桥镇杨桥村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企业出具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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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 00:00至2022-08-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31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大名县县城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文新大厦2202 |
邮编: | 056900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吴孟生 | 联系人: | 王壮壮 |
电话: | 13131015155 | 电话: | 18632009732 |
传真: | / | 传真: | 0310-311799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mzzbc@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北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86622010010006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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