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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2022-08-09 来源:采购网

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材料检测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发改投资[2022]6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市财政资金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朝阳大街(水源路— 保沧高速)段进行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全长约5.45公里,实施宽度7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工程。 2.1.2.建设地址:朝阳大街(水源路— 保沧高速)路段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项目投资额:93328.02万元,工程费用78016.39万元,其中包含华北石油铁路及清苑电厂铁路涉铁段落建安费用为2124万元,去除涉铁部分建安费后项目工程费为75892.39万元 2.1.5.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按费率报价,根据保定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材料检测最高限价评审意见书金额乘以中标单位所报费率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为无效投标)。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1.8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建设工程全部材料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并具有相应的材料检测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至少包含见证取样);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考核合格证书公示网页截图、职称证书); (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9 09:002022-08-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 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报名规定时间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 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2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 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http://www.hebca.com)进行咨询办理(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咨询办理。4.3.3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3.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插入河北 CA 数字证书,执行“导出”操作,生成.htb 格式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31 10: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九楼会议室(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恒源路88号地址:保定市高新区锦绣街658号博翰商务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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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倩

联系人:梁超
电话:

0312-3105121

电话:0312-58856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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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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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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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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