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谈话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规模:衡水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一楼谈话区升级改造,更换软包,优化布局。
2.1.2、工程地址:衡水市纪委监委南办公区一楼(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院内)
2.1.3、工期: 45 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7 09:00至2022-08-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滨湖新区魏家屯镇 | 地址: |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3000 |
联系人: | 李东阳 | 联系人: | 范香云 |
电话: | 0318-2210232 | 电话: | 0318-202333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sxjzb@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0171220805000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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