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核字《20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为20%,由廊坊市和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政府筹措,其余80%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解决,出资比例为资本金为20%,由廊坊市和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政府筹措,其余80%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解决,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输水线路从廊涿干渠延长段末端取水,终点为各供水目标地表水厂,主要包括:三条输水干线、四条输水支线、三处分水口、加压泵站及穿越建筑物等。线路总长度115.28km,其中北三县段输水线路总长62.65km。
2.2招标范围:(1)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的相关工作,项目策划咨询、勘察设计协调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招标采购咨询、合同咨询、进度控制咨询、组织协调咨询、安全施工管理咨询、风险控制咨询、竣工验收咨询等统筹管理咨询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内容。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至少一项建设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项目管理咨询负责人:具备至少一项建设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投标截止日期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包括3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5)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由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2业绩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 09:00至2022-08-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412网上开标室-5机位开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18号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号楼3单元19层426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45000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孔先生 |
电话: | 19933105518 | 电话: | 0371-67916696 |
传真: | 0311-85185778 | 传真: | 0371-67916696 |
电子邮件: | bsxgczb@163.com | 电子邮件: | 79195861@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000000000 | 账号: | 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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