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大道西延(清风北街-旧107国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审许【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定州市城区北部。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定州市城区北部,迎宾大道(清风北街-旧107国道)。占地面积68771平方米(103.156亩),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土建工程等。
3计划工期:18个月
4项目招标估算额:5983.95万元。
5质量要求: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范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允许是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施工负责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2)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时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 09:00至2022-08-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定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定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18.118.242:8000/DZTPBidderF9)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定州市建设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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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孙云朝 |
联系人: | 李昂、许博翔 |
电话: |
0312-4061547 |
电话: | 0312-328886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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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xzb200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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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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