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博物馆改建工程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博物馆改建工程项目;
2.1.2 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建面积 5798.55平方米,主要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陈列布展设置、专业灯光购置安装、多媒体购置安装、云导览和票务系统购置安装及展品复制等内容。
2.1.4 预算金额:35002157.32元;
2.1.5 质量要求:合格,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2.1.6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
2.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施工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施工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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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6 09:00至2022-08-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徐水区隆源大街4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二环1999号未来微墅7号楼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商鸿果 | 联系人: | 张茜 |
电话: | 0312-8601858 | 电话: | 03123215777 |
传真: | / | 传真: | 0312-3215777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fangbiao@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057010104003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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