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涞水县石亭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项目已由/以涞政复字【2021】41号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涞水县石亭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南高洛村,土壤改良2778亩。
工作内容:项目区改良土壤共计2778亩耕地进行土壤改良(包括土壤检测配方、专用肥生产购置、农民培训以及相关资料发放等内容),将荒弃土地改良种植农作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建设地点:涞水县南高洛村。
2.2招标范围:地力培肥(包括土壤检测配方、专用肥生产购置、农民培训以及相关资料发放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2 09:00至2022-08-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水县祖冲之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刘长兴 | 联系人: | 李昂 |
电话: | 0312-4538859 | 电话: | 0312-328886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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