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0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肃宁县冯庄村南。
(2)项目规模:封场面积56000m2,主要内容为: 堆体整形 59000m3、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气体导排层、防渗层(膜覆盖)56000m2,封场后土地可临时出租用作停车场或仓库。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为注册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督电话:0317-5015293。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0 09:00至2022-08-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122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艳丰 | 联系人: | 肖亚峰 |
电话: | 0317-5193386 | 电话: | 0311-83055039-8816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5502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boao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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