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3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北三县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以G13000022021320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159769.78万元,其中资本金为20%,由廊坊市和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政府筹措,其余80%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159769.78万元,其中资本金为20%,由廊坊市和香河县、大厂县、三河市政府筹措,其余80%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解决,招标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输水线路从廊涿干渠延长段末端取水,终点为各供水目标地表水厂,主要包括:三条输水干线、四条输水支线、三处分水口、加压泵站及穿越建筑物等。线路总长度115.28km,其中北三县段输水线路总长62.65km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测量工作及竣工验收之前的现场设计服务;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近10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10000 万元及以上的引调水或供水工程 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2)近10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引调水或供水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且近10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引调水或供水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上述业绩要求(1)、(2)满足一条即可。
3.1.3财务要求:具有2019至2021年度经会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加投标时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水利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3 09:00至2022-08-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9月13 日09时00分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412网上开标室-6机位)。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弘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18号 |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3号1号楼3单元19层426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450000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孔先生 |
电话: | 0311-85185778 | 电话: | 18339969939 |
传真: | 0311-85185778 | 传真: | 0371-67916696 |
电子邮件: | bsxgczb@163.com | 电子邮件: | kmbfreedom@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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