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3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维明路、公园路污水管网项目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2项目名称:蠡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建设项目-维明路、公园路污水管网项目
2.1.3建设地点:蠡县公园路(经三街-蠡吾大街)、蠡县维明路(永盛大街-蠡吾大街)
2.1.4最高限价:12884075.10元;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计划工期:3个月
2.1.7招标内容:主要内容为蠡县公园路(经三街-蠡吾大街)新建雨水管道工程,蠡县维明路(永盛大街-蠡吾大街)新建污水管道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1.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2 09:00至2022-08-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弘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蠡县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路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李文润 | 联系人: | 宋双 |
电话: | 15633262407 | 电话: | 1572007197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honghao@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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