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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08-24 来源:采购网

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2]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2.1.2工程概况:保定国家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道路、公园改造及新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详见招标文件;2.1.3计划工期: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施工工期:4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5质保期:1年;2.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以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3 09:002022-08-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
邮编:

071000

邮编:071000
联系人:

王鹏

联系人:张建琴
电话:

0312-3131165

电话:0312-58870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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