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辛路刘路村段道路铺装及下水道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凤凰镇镇刘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凤凰镇镇刘路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辛路刘路村段道路铺装及下水道工程;2.1.2招标编号:SGZB-2022-103;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4工程地点:宁晋县凤凰镇镇刘路村;2.1.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2.1.6最高限价:2859049.81(高于或等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2项目经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1.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不允许投标。3.1.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30至2022-09-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晋县方大科技园B11-114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9 15:00,地点为 宁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状元路南头污水处理厂对过)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晟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宁晋县凤凰镇镇刘路村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兰溪谷小区1号楼2单元2002室 |
邮编: |
0555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国雨 |
联系人: | 孙转 |
电话: |
18632951518 |
电话: | 0319-586216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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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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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36193952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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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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