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2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农村供水设施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大名县发展改革局以大发改【2022】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拟对西未庄乡、万堤镇、束馆镇等5个乡镇、12个村村内老旧供水管网等设施进行改造维修。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大名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共分为 3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开户银行开户信息证明;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专业)及其安全考核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3.1.2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0:00至2022-09-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大名县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国亮 | 联系人: | 董旭 |
电话: | 15832009819 | 电话: | 1820331860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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