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9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人为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井、营销平台、管道、水表及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2.1.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2.1.3交货周期:16标段、17标段、18标段: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19标段: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交付上线;20标段、21标段: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22标段、23标段、24标段: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2招标范围:16标段:表井1标(连庄镇、葛仙庄镇)17标段:表井2标(油坊镇、谢炉镇)18标段:表井3标(坝营镇、王官镇)19标段:机电工程含营销平台(营业收费管理、多厂家水表管理)及硬件设备。20标段:管道1标(连庄镇、油坊镇、葛仙庄镇)21标段:管道2标(谢炉镇、王官镇、坝营镇)22标段:水表、阀门1标(连庄镇、葛仙庄镇)23标段:水表、阀门2标(油坊镇、谢炉镇)24标段:水表、阀门3标(坝营镇、王官镇)具体详见清单。16标段、17标段、18标段投标人只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0标段、21标段投标人只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2标段、23标段、24标段投标人只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6标段、17标段、18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表井生产能力的制造商。19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0标段、21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PE管及管件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并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许可证。22标段、23标段、24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表生产能力的制造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3.1.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19 00:00至2022-09-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运河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铁柱 | 联系人: | 周纯、田旭、康诚哲 |
电话: | 0319-8292109 | 电话: | 0311-869589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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