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9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清批投资招【2021】0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清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清河县农村饮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施工2.1.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15个标段,分别为:连庄镇1标、连庄镇2标、坝营镇1标、坝营镇2标、坝营镇3标、葛仙庄镇1标、葛仙庄镇2标、油坊镇1标、油坊镇2标、油坊镇3标、王官镇1标、王官镇2标、王官镇3标、谢炉镇1标、谢炉镇2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施工招标共15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只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1.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2.1.4质量要求:合格。2.1.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竣工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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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09-19 00:00至2022-09-2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运河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刘铁柱 | 联系人: | 周纯、田旭、康诚哲 |
电话: | 0319-8292109 | 电话: | 0311-869589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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